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邯处〔2020〕130403200000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200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5
    决定机关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韩玉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