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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商环洛罚字﹝2019﹞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万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4
    决定机关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