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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丰)质技监罚字[2009]第0031(0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四合庄兴鹏投资管理中心饮用水厂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要求的饮用纯净水案
    行政处罚内容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12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