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松应急罚字[2021]第20000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松阳县通达活性炭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六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03 |
决定机关 |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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