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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松应急罚字[2021]第20000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松阳县通达活性炭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六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3
    决定机关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