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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姜堰交道罚字[2021]000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0月22日09时许,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姜堰区盐靖高速梁徐出口处检查时发现,兴化市华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李志兵驾驶苏MC9999(黄)大型普通客车在姜堰区盐靖高速梁徐出口处,经调查该车未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3
    决定机关 泰州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