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云)应急罚〔2019〕D008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9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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