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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综执罚字〔2020〕第851301200629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美生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5月20日08时30分,当事人在临安区锦南街道锦江路与吴越街交叉口东南侧,美晟府售楼部北侧外墙边设置了大型户外广告,其内容为“城芯小户型,入席杭州西”,不锈钢包边,内置LED灯光,表面材质为喷绘布,户外广告长11.7米,高3.2米,面积为37.44平方米。经查证,当事人未办理合法、有效的广告设置许可。当事人从事上述行为属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8888)。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9
    决定机关 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