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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181001075
    违法行为类型 将餐厨垃圾提供给规定以外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2
    决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万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