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丹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80070****465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802民初8299号 |
案号 | (2020)闽0802执584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福建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忠文、福建丹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归还杜长星借款本金680000元及利息。还款计划:2019年10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50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1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3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30000元,于2020年4月30前归还从2019年2月9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止的借款利息计95288元,并支付从2019年10月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相应时期尚欠的借款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二、若陈忠文、福建丹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杜长星有权就陈忠文、福建丹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欠的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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