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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公(消)行罚决字〔2017〕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配备不符合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共计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4
    决定机关 达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