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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银保监罚决字〔2019〕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放借名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对古交市汇泽村镇银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 ;对行长潘晋瑜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8
    决定机关 山西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陈新午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