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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银保监罚决字〔202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蒋虹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梁舜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梁舜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内容 1.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罚款20万元,对蒋虹警告并罚款4万元;2.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罚款13万元,对梁舜洁警告并罚款4万元;3.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梁舜洁警告并罚款0.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1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郭杰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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