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环罚字﹝201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01 |
决定机关 |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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