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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15-00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星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萧山区衙前镇农运路萧政储出【2021】4号地块工地的施工承包单位,2021年07月08日下午18时开始对一号楼进行楼面浇筑,因水泥泵车故障,导致施工时间延长至22时之后。07月08日23时48分时,被衙前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群众举报检查发现,现场有混凝土泵车和混凝土槽罐车各一辆,以及施工人员10人,正在进行楼面浇筑,施工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是混凝土泵车发出的声音。经查,当事人当晚施工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的夜间作业证明。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4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