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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07-03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0月29日,我局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接中队AI系统移交发现,当事人百豪供应链(杭州)有限公司所属的浙A62B21重型自卸货车,2021年10月28日15时19分在杭州萧山区建设四路-金鸡路交叉口路段因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覆盖不严密造成遗撒,污染地面。当事人车辆办理的工程渣土准运证与建筑垃圾处置证均在有效期内,且出土点卸土点与证相符。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行政处罚金额及种类: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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