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开市监处字〔2017〕29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袋装大米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1.处货值金额2610.0元两倍的罚款计522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95.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415.0元(大写:伍仟肆佰壹拾伍圆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06 |
决定机关 |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邓建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