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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统罚决字〔2017〕第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海宁市华奇丽纺织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台账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7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上报海宁市统计局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及统计台账进行现场稽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统计违法,该单位没有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规定设置2016年度科技统计台账。海宁市华奇丽纺织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台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9月25日前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5
    决定机关 市统计局
    法定代表人 王明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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