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字﹝2021﹞01-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
    行政处罚内容 焦炉46号炭化室炉顶、56号焦炉炉门有烟尘外溢现象;109号皮带转运站顶部有少量扬尘。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6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