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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博交罚[2021]009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0月14日15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G324线罗阳街道肯恩工业园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惠州市永佳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张力使用粤L3356学小型轿车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教练员询问笔录、学员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证件照片、委托书、劳动合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学员资料、立案登记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2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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