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洪行执红字【2019】0501073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在雅瑶路车辆挟带污泥污染城市道路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18 |
决定机关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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