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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公(迪)行罚决字[2021]002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1月13日9时许,迪荡派出所民警对龙洲花园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绍兴市建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用的保安王某没有保安证,招用保安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4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迪荡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