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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普处〔2020〕0720200003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65万元,罚款0.5000万元,警告(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31
    决定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尤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