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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丹自然资罚2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60日内退还涉嫌非法占用的28601.30平方米(合42.9亩)土地;2.对涉嫌非法占用的28601.30平方米(合42.9亩)土地处以1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陆佰零壹元叁角整(28601.30)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7
    决定机关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