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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市税二稽罚〔2020〕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的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5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