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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监案字〔2020〕1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标签、标示、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2
    决定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巷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