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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银监罚字[20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其他业务形式实质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提供贷款;违规转让信贷资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共计9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05-27
    决定机关 江西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刘羡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