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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路政罚〔2021〕126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5日14时6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横鄞线巡查时,发发现K8+100左侧沥青路面有履带车行驶痕迹,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确定违法行为人为浙江沧海建设有限公司,履带车行驶上路是鄞江镇横鄞线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所需,履带车于2021年01月11日9时上路行驶,行驶、作业以来一直未采取有效的履带保护措施,涉案路面为沥青路面,损害路面长4米,宽2.5米,损坏面积为10平方米。浙江沧海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5
    决定机关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