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综执(度)罚字【2018】第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沧海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综执(度)罚字[2018]第1号当事人:浙江沧海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住址:宁波市鄞州区沧海路3388号,法定代表人:彭道生,职务:董事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05 |
决定机关 | 市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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