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同鑫置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42256****032F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22民初3692号 |
| 案号 | (2020)皖0422执847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安徽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张友敏、吴传报与安徽同鑫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订立的有关位于寿县寿春镇同鑫新街口商业广场E栋226号商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4二、安徽同鑫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友敏、吴传报254206元(购房款251996元、办证费2210元),并赔偿截至2019年8月14日的利息损失75598元;后续利息以254206元为基数,按年息6%,从2019年8月15日支付至债务清偿之日;三、驳回张友敏、吴传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53元,减半收取3077元,由安徽同鑫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