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普210815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永久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使用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1年08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航津路658号实施使用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证据照片登记表、询问笔录、送达地址确认书、委托书、营业执照、身份证、行政执法行为告知书、调查(询问)通知单/谈话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5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