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会昌县远方林牧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彭喆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3378****117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33民初564号 |
案号 | (2018)赣0733执126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会昌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会昌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10-09 |
发布日期 | 2018-10-1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会昌县远方林牧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原告郭忠贵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63630元,定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付清; 二、被告会昌县远方林牧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郭忠贵支付从2017年1月1日起还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8‰计算的利息,定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付清; 三、被告会昌县远方林牧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郭忠贵支付借款违约金15000元,定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付清; 四、被告曾敏不承担还款责任; 五、驳回原告郭忠贵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316元,由被告会昌县远方林牧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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