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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1〕03257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15日10时49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湖盐公路正导路路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F51727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姜西辉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姜西辉驾驶浙F51727重型普通货车装载化纤从桐乡到七都,经查该车车厢两侧栏板拆除且现场无法恢复原样,与核定不符,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其行为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处罚单位)。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5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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