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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市监案处字〔2017〕第1302017110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00.8元;罚款3404.5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1
    决定机关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肖志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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