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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1)1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冒充合格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4
    决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