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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常建罚(202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5
    决定机关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