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津罚(2019)1030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路线,不得站外上客或沿途揽客。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0.3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1
    决定机关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