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属冶炼后剩余含锑物料的处理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0128102.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981117A 公开(公告)日 2021-06-18
申请公布号 CN112981117A 申请公布日 2021-06-18
分类号 C22B7/02;C22B7/04;C22B30/02 分类 冶金;黑色或有色金属合金;合金或有色金属的处理;
发明人 李伟伟;卫齐;李小兵;房红俊;王丹;卢新亮;韩宏磊;常争争;王培元;王媛媛 申请(专利权)人 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赵磊
地址 454691 河南省济源市思礼镇思礼村北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一种金属冶炼后剩余含锑物料的处理方法,先将含锑物料、纯碱、电石渣、氧化铁矿按照质量百分比为(83‑97.5):(0‑20):(2‑10):(0.5‑5)混合配料;含锑物料为碱泡渣,或炼铋废渣与碱泡渣的混合物,或炼铋废渣、炼银烟灰与碱泡渣的混合物;将上步得到的配料送入侧吹炉的下料口,并同时送入煤粒;自侧吹炉第一风口鼓入富氧空气以进行熔炼;排出粗锑合金和炉渣,并对熔炼产生的高温烟气进行处理。通过将金属冶炼产生的炼铋废渣、炼银烟灰、碱泡渣与纯碱、电石渣、氧化铁矿以特定的比例混合,在熔炼过程中使主料充分的与煤粒及富氧空气进行反应,反应后的炉渣含锑率低,锑直收率高,从而提高了锑金属的回收率及冶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