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金达来物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07****17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08民初1426号 |
案号 | (2022)粤0308执33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3-12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40224600251】。被告深圳市金达来物流有限公司、童业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68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6月17日,利息为人民币14953.07元,罚息为人民币2643.34元,复利为人民币235.27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计至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8.7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两被告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