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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公(麒)行罚决字[2020]12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三日改正并处罚款贰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4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