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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双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许可,于2021年4月19日08时开始,在西湖区转塘街道金街美地广场设置帐篷占用道路,于2021年4月19日09时00分被转塘中队查处,当事人在该处广场设置了38个彩色简易帐篷用于促销每个帐篷均为长3米、宽3米,计单个占地面积9平方米,共计总占地面积342平方米,帐篷内为卖衣服箱包、干果炒货等。该处为杭州双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经责令整改后,当事人已于2021年4月20日8时00分整改。当事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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