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图像检测机构的湿法制粒机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22683846.3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5617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申请公布号 | CN213656173U | 申请公布日 | 2021-07-09 |
分类号 | F16M11/04(2006.01)I;F16M11/16(2006.01)I;F16M13/02(2006.01)I;H04N5/225(2006.01)I;H04N5/235(2006.01)I;B01J2/00(2006.01)I | 分类 |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
发明人 | 田佳蕾;李欣;贺海波;冯美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瑞华制药技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深圳华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今刚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汇通路7号万和科技大厦B栋853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图像检测机构的湿法制粒机,包括设有开启式顶盖的机座,还包括与机座联接的图像检测机构,图像检测机构包括竖直固定座,与竖直固定座上端铰接的横向固定座,与横向固定座活动联接的竖直活动杆,及固设于竖直活动杆下端的摄像头;还包括用于锁紧竖直活动杆的锁紧机构;横向固定座一端设有与竖直固定座铰接的铰接孔。本实用新型可以实现摄像头的上下移动,在需要拍照时可以下移至离药片较近的位置。采用了手拉部,以最简单的方式松开锁紧销。采用了解锁销,实现上下方向的解锁操作。采用了补光灯,实现拍照时的补光。采用了边三角齿形凹槽和下导向面,可以实现拍照好之后,直接将竖直活动杆往上提起时,不需要对锁紧机构进行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