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字〔2019〕4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美年达青苹果味果味型汽水4瓶(净含量600毫升(500毫升+送100毫升),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9日,保质期:九个月);2、罚款人民币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22 |
决定机关 |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葛培德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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