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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鹤城管罚字[202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鹤山鸿赢置业有限公司在鹤山市桃源镇竹朗村桃李春风花园项目涉嫌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对鹤山鸿赢置业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0182.27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对鹤山鸿赢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炬锋处单位罚款数额5\%罚款,即人民币509.1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3、对山东腾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4、对山东腾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孟凡伟作出处人民币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1
    决定机关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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