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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岚市监处罚〔2021〕1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当事人因涉嫌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和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4.50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0
    决定机关 坛东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