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湖路政罚〔2021〕03360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8日,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交通处罚系统取证发现:2021年4月7日,皖KQ6531/豫AE687挂在浙江飞英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装运管桩,因超限运输被执法人员查获并处罚,调查发现:该车是在浙江飞英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装载的管桩,是用吊车装载到车辆上并称重,管桩重量为81.9吨。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其行为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责令改正,加强管理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8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