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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唐处〔2020〕13029420000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03
    决定机关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梅云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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