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坪山新区壹信达数码店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2440300L9****3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民初646号 |
案号 | (2021)粤03执94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4611145】。1、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享有的第17300664号、第17543388号、第17853069号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径付案件受理费。若被告未径付案件受理费,原告应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一并作为强制执行标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