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渝)文综罚字﹝2020﹞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5 |
决定机关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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