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甘市监市监处字〔2019〕1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10万元。二、没收违法所得:0.524万元。三、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29 |
决定机关 |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阎述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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