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39****532A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606民初1747号
    案号 (2020)冀0606执24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8-30
    发布日期 2021-02-2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颜铭宏、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吴志伟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还清时止,按月息2%计算)。 二、被告颜铭宏、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吴志伟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10月17日起开始计算至还清时止,按月息2%计算)。 三、被告颜铭宏、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吴志伟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12月5日开始计算至还清时止,按月息2%计算)。 四、如果被告颜铭宏、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其中任何一笔还款义务,原告吴志伟有权对未偿还余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 五、双方无其他纠纷。 诉讼费49087元,减半收取2454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9544元,由被告颜铭宏、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vip